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武进区大学生创业大赛的通知
日期:2016-07-29 浏览 250

区各有关单位,经开区人社分局,各镇(街道)人社服务所:

为弘扬“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精神,积极开展“创富武进”系列活动,提高大学生创业意识与实践能力,鼓励和扶持大学生在武进就业创业,实现创业带动就业目的,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省级创业示范基地和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16〕263号)文件精神,现决定举办2016年武进区大学生创业大赛。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大赛时间

2016年7月25日—2016年9月30日。

二、组织单位

1、主办单位: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承办单位:常州市武进区就业服务中心

             常州市武进区就业创业促进协会

    3、网络支持:武进人力资源网

三、参赛对象

高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内(2011年1月1日(含)以后毕业)的毕业生,在武进区范围已经实施创业(截至本文印发之日前注册)的大学生。

四、参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6年7月25日—2016年8月5

(二)报名方式

符合参赛条件的企业向注册地镇(街道)人社所报名,初审合格后报区就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高宇、须红霞。

系电话:86310906、86529076。

电子邮箱:6595089@qq.com、782531252@qq.com。

(三)报名材料

1武进区大学生创业大赛报名表》;

2、创业项目申报人及核心成员身份、学历证明及简历:国内普通、成人高等学校(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信网出具的学历证明不作为申报依据),在校生需同时提供学生证、高校出具的在读证明;在国(境)外接受高等教育并获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本科以下学历、未毕业人员不可申报;成人高等学校人员需提供毕业证书,未毕业的不可申报。

3、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4、项目商业计划书、带动就业证明(企业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最近3个月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吸收投融资情况、知识产权证明、获奖证书、专家推荐书等。

五、参赛要求

1、参赛项目是已工商注册的经济实体项目(已创业项目),应主要围绕武进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及传统优势产业并能促进和带动大学生就业的项目。

2、参赛团队应提交项目运营报告,项目运营报告主要从项目摘要、市场、产品与技术、投资规模、项目管理、财务、项目风险、创业带动就业情况等方面展开论述。

3、申报单位资格。申报单位注册成立时间应在2013年1月1日至本文印发日之间,以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书中成立日期为准,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不能作为企业成立依据。

4、参赛团队核心成员必须对其参赛项目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或使用权(授权),若存在产权不明或弄虚作假情况,大赛组委会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六、扶持政策

1、武进区大学生创业大赛获奖项目,优先推荐参加常州市大学生创业大赛及江苏省优秀创业项目遴选,参赛期间区就业服务中心组织创业导师给予一定的理论指导和技术支持。

2、在我区注册的武进区大学生创业大赛获奖项目,帮助落实小额担保贷款贴息、一次性开业补助、创业带动就业奖励、创业租金补贴(入驻大学生创业园的)和创业社保补贴。

3、对获奖项目有意向在武进地区转化的,优先向有关创业投资机构推荐,优先推荐入驻大学生创业园、科技孵化器、各相关产业园区。

七、其他事项

1、往届省级及以上大学生创业大赛获奖项目不列入参赛范围。

2、个人照片在纸质和电子材料中都应上报;“申报人亲笔签名”一栏必须由项目申报人(法人代表)亲笔签名,如发现漏签、代签现象,取消申报资格。

3、武进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邀请专家组成评审团,对最终报送的大学生创业项目进行最终审查评定。

4、大赛组委会拥有本届大赛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附件:《武进区大学生创业大赛报名表》

 

 

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