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武进区保安员统考报名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5-09-16 浏览 292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和省公安厅、人社厅《关于开展保安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2015年下半年保安员统考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通过国家保安员资格考试,取得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员证》,并从事保安服务管理的工作人员。

二、申报条件

初级职业资格

1)经本职业初级保安员技能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3)解放军、武警部队退役义务兵。

中级职业资格

1)取得本职业初级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保安员技能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4)取得技工、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或取得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和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5)解放军、武警部队退役初级士官。

6)在保安服务公司、物业服务企业担任保安队长职务3年以上。

高级职业资格

1)取得本职业中级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保安员技能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中级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技师学院毕业证书,或取得本职业中级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并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4)具有本科以上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5)解放军、武警部队退役中级以上士官和退役军官。

6)在治安保卫重点单位担任治安保安机构负责人,或在保安服务公司担任总经理、副总经理及业务部门、分公司负责人,或在物业服务企业担任总经理、分管保安业务的副总经理及保安业务管理部门、分公司负责人5年以上,并经市级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审核确认。

三、报名时间

915---925日。

四、报名地点

武进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武进人力资源市场三楼308办公室)。

联系电话:86527820

五、申报资料

1.报考初级或中级保安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员证》原件和复印件、统考报名表、二张二寸照片。

2.报考高级保安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员证》原件和复印件、统考报名表、中级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本科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二张二寸照片。

 

附件:报名表

常州市武进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2015916